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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国庆“双节”临近,为持续深化作风建设,驰而不息纠治“四风”问题,强化警示教育,着力营造廉洁过节的浓厚氛围,现将近期我区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吉埠镇林业工作站原站长李红卫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等问题
2017年至2021年,李红卫任吉埠镇林业工作站站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违规插手干预林业项目,收受参与吉埠镇低质低效林改造项目企业赠送的高档烟29条。此外,李红卫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7月,李红卫被开除公职,收缴其违法违纪所得,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二、王母渡镇胜利村原村委会主任刘延珍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问题
2020年中秋节前,王母渡镇胜利村原村委会主任刘延珍违规收受在该村承包工程项目老板赠送的高档白酒2瓶、红酒2瓶、茶叶2罐、月饼6盒。2022年6月,刘延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三、储潭镇白涧村违规发放津补贴的问题
2018年12月,储潭镇白涧村委会以发放电话费、交通费名义,违规给6名村干部发放津补贴共计1.56万元。对此,储潭镇白涧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钟钢,党总支副书记许星临负有直接责任。鉴于核查期间,钟钢、许星临配合组织核查,主动承认错误,积极退缴违纪所得,2022年8月,钟钢、许星临分别受到诫勉谈话处理,违规发放津补贴全部予以收缴。
通报指出,上述3起典型案例,有的违规插手干预项目建设,有的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有的违规发放津补贴,既损害营商环境,又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说明少数党员干部在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压态势下,仍心存侥幸、越规破纪、顶风违纪,受到严肃处理,全区党员干部务必引以为戒,汲取深刻教训。
通报强调,节日往往是“四风”问题易发高发时期,全区各级党组织要时刻保持“赶考”的清醒,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战略思想,学习各级下发的典型问题通报,坚决扛起作风建设主体责任,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水平,持续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各项举措落到实处,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的教育监督管理;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发挥好“头雁效应”,以身作则、以上率下、示范引领,带头严守党的纪律和规矩,带头营造干干净净的政商关系,带头弘扬新风正气;广大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时刻绷紧作风建设这根弦,消除麻痹侥幸心理,加强自我约束,切实增强大局意识、服务意识、纪法观念,自觉同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领取津补贴等歪风邪气作斗争,做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倡导者、践行者。
通报要求,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立足职责定位,自觉履行监督责任,始终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对“四风”问题严防死守、寸土不让,聚焦重要时节、关键岗位、重点领域、薄弱环节,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发现的“四风”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教育,对违规吃喝、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节日期间易发多发以及隐形变异 “四风”问题,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并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干部责任,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